到新春假期後第一個工作天,又是「人性大表現」的時候;很多同事都變得無心工作,全情進行「𢭃利是」大行動,當中未婚20+/40+,已婚30+和有兒女的,都放下平日的「矜持」,變身成「拜年」兵團,一收到訊息說那一位「老細」將會「發放」利是,她們便用比平日工作快好幾倍的效率出動(按:我曾工作的這間公司有數千員工,香港office分佈多個大廈,單是我那個部門所處的大廈這公司已佔差不多6層)。公司人多在派利是方面也是一門學問;經非正式的調查所得,一般同事多採取「門戶政策」- 衹派給同部門的人;而「老闆」級通常是要員工親自向他們拜年才會派發利是。所以每年這天老闆房門口都一定出現尤如搶購演唱會/新股認購表似的人龍。派利是不分種族,很多外籍人士也入鄉隨俗,還會加一句平日不大會說的廣東話 - "Kung Hei Fat Choi"。不過近年男女/家庭關係令派利是傳統起了一些變化;那就是很多人是離婚或同居,究竟這些身份的人要不要派利是呢?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傳統又是以前流傳下來(N年前沒有想到這情況),沒有一定的準則,所以這些傳統禮儀都是每個人想怎樣做便怎樣做就好了。
未結婚要利事封做咩呀? 又唔賣得既
回覆刪除[版主回覆01/28/2008 20:40:00]攞俾屋企人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