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11日 星期日

失物待領


去年十月我在東京住品川東橫Inn時,遺留一個購物袋,內有一個手袋和兩個鏡盒,共值Yen6825。本來有一位網友應承我在今個月尾去東京時會住這間酒店並替我取回,但她最近通知我將不會入住這間酒店,所以不可替我取回。酒店方面衹肯keep到今個月尾,但我已email給他們要求可否延期,他們又不肯寄回給我,我短期內又不會去東京,所以我都預了可能拿不回,誰叫我那次東京之旅大出血到「神智不清」,在收拾行李時沒有點算清楚那些「戰利品」,弄至遺留一袋在房中也不知,直至返回香港unpack行李才發覺。所以這次真的拿不到,就當作跟「它們」有緣無份,在此道別好了,不知「它們」的「下場」會怎樣?會有好「歸宿」還是變成垃圾被棄掉呢?

3 則留言:

  1. 謝謝提醒,全部都無相,ha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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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替你肉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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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Dolly Girl, 好感激你替我肉痛,所以我唔痛啦! 原夲幫我去攞個袋嗰位網友回覆我話盡可能抽時間去嗰間酒店攞,不過未肯定,所以同「它們」可能緣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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